一、黨委基本職能
學院黨委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全院的黨建工作、黨校工作和新形勢下的黨管人才工作;負責基層黨支部建設、黨員教育管理以及發展黨員工作。
二、黨建工作作職責
(一)黨員教育管理工作
1.負責全院的黨員教育工作,制定和實施組織生活計劃并進行督促、檢查,組織全院黨課等黨員教育活動;
2.負責全院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和黨内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的評選工作,負責黨員先進性教育工作;
3.負責接轉黨員的組織關系,收繳、管理黨費,訂、發黨刊、黨報;負責流動黨員的管理、黨員因公因私出國(境)的有關工作;
4.建立黨員管理信息系統,做好黨内的統計工作。
(二)發展黨員工作
1.負責全院的發展黨員工作,對各直屬黨支部的發展黨員工作進行指導、督促和檢查,規範發展黨員工作的程序和手續,負責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審核工作;
2.負責全院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養和入黨積極分子隊伍建設工作。
(三)黨校工作
在學校黨委的領導下與組織部一道具體負責全院黨員、幹部和知識分子隊伍的教育培訓工作;負責教職工入黨積極分子和學生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工作;負責教職工和學生預備黨員的培訓工作,黨校課程和教材建設工作。
三、組織管理
負責發展黨員的預審、入黨審批、轉正審批工作;檢查基層組織發展工作;支部建設工作;黨員教育、考評、處分工作;黨費的收繳、管理工作;組織關系接轉工作;黨籍管理工作;黨員信息庫建設和黨内統計工作。
四、黨校管理
負責黨員幹部的培訓工作;入黨積極分子和預備黨員的培訓工作;黨校課程和教材建設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