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于寒假期間實驗室安全工作的通知

發布時間:2017-01-11文章來源:管理處 浏覽次數:

各實驗中心(室):

    為了寒假期間的實驗室安全,保證實驗室秩序良好,确保實驗室人員和财産的安全,請各實驗中心、各實驗室認真做好放假前的檢查工作,具體事項通知如下:

    1.各實驗室要高度重視假期實驗室安全工作,實驗室安全由本學院(單位)實驗中心主任和主管安全工作的領導具體負責,各院(單位)黨政一把手負總責。各實驗室要根據本實驗室工作特點,制定本實驗室安全事故應急預案。

    2.各實驗室要在1月9日—13日進行認真、細緻的自檢自查,發現問題及時解決,檢查工作要有詳細記錄,檢查結果彙總至本學院(單位)。

    3.放假期間各實驗室嚴禁使用、嚴禁存放危險化學藥品,确有特殊情況需使用者,必須向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申請、批準。實驗所用剩餘危險藥品要及時、清楚地登記,并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封存。

    4.放假離開實驗室時要對本實驗室進行安全複查工作,确保水、電、氣、暖等沒有洩露,以及門窗等完好,室内沒有需要運轉的儀器設備,關閉電源總閘。同時要做好防火、生物安全、網絡安全等防範工作,發現問題及時上報、解決,做到防患于未然。

    5.假期沒有工作任務的實驗室,要在放假時将門窗鎖好,并張貼封條,假期期間一律不得私自進入,如果确有特殊情況,必須向學院主管領導申請,經同意、批準後方可進入,否則出現問題後果自負。

    6.假期确有工作任務的實驗室,每天都要有教師值班監督,負責安全工作,不得将實驗室交由學生(包括本科生、碩士生、博士生)管理,不得從事營利性以及與實驗室工作無關的活動。要确保實驗室的水、電、氣、暖、化學、生物、網絡等的安全使用,并且做好防盜工作。值班教師名單統一報學院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備案。

    7.放假期間實驗室嚴禁接待校外人員來實驗室進行實驗及其他活動。

    8.各實驗室一旦發生安全事故,要保持鎮定,确定發生事故類型,及時撥打相應的報警電話,并立即向學校保衛處和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等部門報告。

    (1)應急措施注意事項:

    緻電求助時應說明:①事故地點;②事故性質和嚴重程度;③你的姓名、位置及聯系電話。

    (2)發生緊急事故時,應按下列優先次序處置:①保護人身安全,即本人安全及他人安全;②保護公共财産;③保存學術資料。

    (3)重要電話号碼:

     ①火警電話:119;②匪警電話:110;③醫療急救:120。

    (4)實驗室安全事故,同時報以下部門:

     ①保衛處報警電話:82192110;

     ②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值班電話:82191636,82190075。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

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  2017年1月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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